![]() |
| 圖片來源: B&Q特力屋官網 |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筆記]天花板漏水
2012.9.30
發現漏水
2012. 10.10
第一次告知樓上, 請其處理, 但他又告知他家也漏水, 且表示此漏水非他家漏, 而是屋頂漏
2012.10.13
1. 第二次告知樓上, 請其處理, 但其認頂漏水, 非他家漏水, 對我來說, 他家漏水是他家和他樓上的事, 我家漏水是我和他的事情, 幹麻一直告訴我他家漏水.....
2. 屋頂漏水今日有人來處理, 已處理完成
3. 去電詢問1999, 若樓上不處理, 政府可提供之協助: 各區公所的律師咨詢櫃台(需先預約) 02-28912105*268, 台北市政府的建築咨詢櫃台 1999*6163
P.S. 漏水越來越大片
2012.10.14
1. 一大早約10點, 樓上來按門鈴告知有人要來修理屋頂的漏水, 老公有再去跟他溝通. 老公回來後告知, 他依然覺得不關他家的事情, 有表示先將屋頂的漏水修好後, 如果我家仍有漏水, 再來處理. 但是真的很困擾, 因為家裡漏水越來越大片...
2012.11.19
1. 過了一個月了, 家裡漏水越來越嚴重, 昨日2012.11.18上樓告知樓上屋主, 他又說是4樓的問題, 並且要求我們要找4樓一起談, (我還是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要找4樓一起談), 目前約了12月的第一個星期日.
2. 昨日有call里長, 希望其出面協助. 里長告知, 找一日沒下雨時call她, 她會來家裡看. 並叫我們開始收集證據.
3. 開始研究存證信函如何寫.
4. 昨晚去特力屋有詢問, 是否可以來看漏水. 特力屋的人員告知, 廁所天花板漏水是樓上要找人看, 並非我們. 若他們不處理就寄存證信函.
5. 剛剛看到樓下自行修理導致後續糾紛, 看來還是要3樓自己找人修.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1820894&p=2
6. 存證信函範例:
8. 案例一: http://tw.myblog.yahoo.com/jw!a2Sos7OUAhaOZs6F5j18cPFAPQhSWLjFAq5r/article?mid=77
9. 文章參考: 文章來源
天花板漏水有許多可能原因,最常見的就是樓層間的管線發生漏水,其次就是樓上住戶浴室或廚房發生漏水。天花板發生漏水除了造成天花板損壞,對於地板或其它家具也都有可能造成損傷,需儘快處理,避免損失擴大。
我們有專業的漏水修繕團隊,抓漏組隊員有20年以上的抓漏經驗,配備專業的漏水檢測機器能精準的找出漏水點,不用擔心挖錯地方。找到漏水點後專業的修繕組員能用最快的速度檢查管線狀況,並進行修補、更換工作,解決管線問題後再完善處理天花板修補工作,讓您的天花板恢復原有外貌。
樓層間水管破損:最常見的天花板漏水原因,這類漏水通常需在上層住戶家中進行施工,挖通兩層住戶間進行維修,因此事前需請上下住戶先行協調。管線有進水管及排水管,若是只有上層住戶用水時才發生漏水即是排水管的問題,若無時無刻都在漏水則是進水管的問題,可依此判斷漏水點。找出漏水點後需進行挖通、更換管線工程,下層住戶同時需進行天花板清潔工作避免壁癌產生。
上層住戶滲水:漏水原因可能是上層住戶地板產生細縫,讓浴廁用水、陽台雨水、廚房用水等滲入樓下,這類滲水需改善上層住戶防水層,或者消除漏水源來解決,通常這類漏水費用需由上層住戶負擔。
大樓外牆、樓層間隙漏水:這需要視大樓管委會規定,如認為外牆屬工共區域則由管委會負責,反之則住戶協調負擔。
10. 案例二: http://www.jl-law.com.tw/qa0302.php
(1)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
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
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
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
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舉例來說,2樓天花板漏
水,經抓漏鑑定漏水原因是2樓、3樓間樓板水管破裂
所致,則依法應由2樓、3樓共同修繕;但,如果漏水
原因是因為3樓裝修馬桶不慎打破水管,則依法應僅
由3樓負責修繕。
(2) 案例情形,住2樓的某甲可以先到地政事務所要求列
印建物謄本,調出3樓屋主的全名跟戶籍地址,然後
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
解。當然,有可能3樓屋主的戶籍地址就是在3樓那個
地方,不過沒關係,法律規定民事訴訟只要向戶籍地
合法送達,仍可透過一造辯論判決取得強制執行的執
行名義。
(3) 至於要告屋主什麼?修繕回覆不漏水?或是賠償修繕所
支出的費用?
筆者建議,應以前者「修繕至不漏水」為當,而不要
自己先雇請工人修繕然後跟對方要求賠償修繕費用,
因為自己修繕有可能破壞證據,更有可能對修繕費用
雙方有爭執。
(4) 最後,筆者要再提醒,類似這類情況,建議先到區公
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再提訴訟。
10. 案例三: 權利消極不行使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4樓天花板漏水,1樓鄰居也要出錢修!蔡姓男子買4樓公寓,進住後發現天花板漏水嚴重,他花21萬餘元在頂樓修繕,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頂樓平台是公寓公共區域,全棟住戶都有義務維護,判1樓賴某應負擔4分之1共5萬餘元,賴某對判決結果不願回應。
原告蔡某指出,雖獲判勝訴,但他還是認為雙輸,原本他負擔全部費用,在頂樓搭蓋合法遮雨鐵棚,除防水外夏天也可隔熱,並由專業單位出具結構鑑定書,證明房屋可承受頂樓搭鐵棚。蔡某說,僅1樓的賴某不願簽同意書,他因此無法申請合法搭蓋,但為防水,他還是先行搭建,完工不久卻一再遭人檢舉是違建而拆除,蔡某損失20餘萬,他只好退而求其次,敲掉頂樓地板做防水工程,完工後再與2、3樓住戶聯名提告,要求1樓分擔費用。
1樓賴某主張,公寓38年前完工,樓上樓下一直相安無事,但蔡某想在頂樓蓋違建,他認為1樓住戶並沒有協同義務而拒簽同意書,不料蔡某卻要求他付錢。賴某認為,頂樓是2至3樓的公共區域,1樓住戶用不到,而且頂樓樓梯間也被上鎖,他根本上不去,沒理由要他出錢修。
住戶有權使用及維護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公寓頂樓屬於全棟住戶共有空間,除非住戶間有訂定專用契約,約定由某一住戶專用,否則全體住戶有權使用也有維護義務,且目前頂樓並無遭人占用也無約定專用,全棟1至4樓住戶應共同負擔頂樓平台修繕,判賴某應負擔4分之1費用;仍可上訴。
至於1樓賴某無法使用或不使用頂樓,屬於「權利消極不行使」問題,法官認為,這與本案無關。法界人士則說,若頂樓被上鎖,1樓住戶也可打官司要求保持暢通,甚至求償。
樓上樓下好厝邊 解決漏水謀共識
記者劉志原/特稿
解決房屋漏水問題,除找出漏水點外,更重要的是發揮「敦親睦鄰」精神,尋求住戶間共同可接受的方式。
以4樓蔡某與1樓賴某的訴訟為例,若1樓住戶出具同意書,4樓蔡某即可在頂樓搭蓋鐵皮棚,雙方不必對簿公堂,依法頂樓鐵棚只能當遮雨隔熱用,不能當成住宅,且搭蓋前必須先向各地方政府申請許可,最高不得超過150公分,也不能改變頂樓平台的逃生用途。
至於頂樓若搭蓋鐵皮棚後,被當成住宅使用,即屬違建,不論違建新舊,樓下的住戶可隨時向法院訴請拆除,各地方法院已有許多判拆案例,因此,樓下住戶應可放心同意頂樓住戶搭蓋遮雨棚,但不論是在頂樓搭鐵皮棚或更新地板,全棟住戶有義務負擔費用。
11. 案利四: 臥室管線漏、偏偏遇上死對頭~「樓上的,讓我進去!」
就這個棘手的問題,在以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尚未施行的年代,確實是一大爭議,因為樓上住戶大可以關起門來主張這是我的產權,我的私領域,甚至主張未經我的許可就近入房屋者,就是犯了刑法的侵入住宅罪….等等。但是,如果不讓修繕人員進入樓上修繕的話,這類的漏水問題勢必無法解決。所以,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制訂的時候,在六條就清楚的規定:「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所以,本案裡面,樓上的住戶是不可以拒絕老陳進入來修繕漏水的。但是大家必須要注意的是,本條講的是『必須』進入他人專有部分修繕時,才可以依該條規定主張進入他人住宅,所以也不要太擔心萬一左右鄰居一天到晚就借用本條規定主張要到你家來逛逛。所謂「必須」,按照目前法院的態度,必須是非進入相鄰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如本例三樓住家),即無法完成其維護、修繕自身專有部分(如老陳的二樓住家)之情形而言,若樓下住戶要求進入樓上住家,只是為了要減少修繕專有部分之時間或工錢者,就不能認為有進入之必要。
因此本例中,二樓的老陳如果要請求法院判決准其進入三樓修繕,必須要先舉證證明「如果不進入三樓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依目前工法技術就無法完成其修繕二樓專有部分漏水之問題」,如果老陳可以證明(譬如請水電技師來說明)的話,那三樓住戶依法就有容忍老陳進入其房屋為修繕之義務了。(本文作者現為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不動產部律師、並為東森房屋專屬法律顧問,諮詢專線: 02-2388-1568 )
2012.12.2
前幾天老公有留紙條給3樓的先生及4樓的先生. 另外, 我們有請里長來協助, 及里長也找了一位懂漏水的人來看. 一大早3樓的先生就來按門鈴了, 找大家去屋頂看, 一開始還是一直堅持是4樓的關係, 才導致我家廁所附近的屋頂漏水. 但他還是沒有想來我家看到底漏成什麼狀況.
不過, 後來抓漏的人來了, 老公把之前拍的照片都存在IPAD裡, 拿上4樓給大家看後. 漏水的人就馬上說, 這應該不是4樓的關係, 是3樓的廁所在漏水. 大家也都這樣覺得後, 里長就建議, 所有人到我家看. 果真, 看完後, 所有人也都覺得是3樓在廁所在漏水. 當然, 覺得是不準啦! 主要還是有師傅在, 就是3樓廁所在漏水...沒錯.
當天討論結果就是, 3樓先修廁所後, 若還在漏, 4樓就得處理管線的問題. (好像是他們也有把公共管線堵住的樣子, 這個我沒有全程參與討論, 所以不太清楚.
發現漏水
2012. 10.10
第一次告知樓上, 請其處理, 但他又告知他家也漏水, 且表示此漏水非他家漏, 而是屋頂漏
2012.10.13
1. 第二次告知樓上, 請其處理, 但其認頂漏水, 非他家漏水, 對我來說, 他家漏水是他家和他樓上的事, 我家漏水是我和他的事情, 幹麻一直告訴我他家漏水.....
2. 屋頂漏水今日有人來處理, 已處理完成
3. 去電詢問1999, 若樓上不處理, 政府可提供之協助: 各區公所的律師咨詢櫃台(需先預約) 02-28912105*268, 台北市政府的建築咨詢櫃台 1999*6163
P.S. 漏水越來越大片
2012.10.14
1. 一大早約10點, 樓上來按門鈴告知有人要來修理屋頂的漏水, 老公有再去跟他溝通. 老公回來後告知, 他依然覺得不關他家的事情, 有表示先將屋頂的漏水修好後, 如果我家仍有漏水, 再來處理. 但是真的很困擾, 因為家裡漏水越來越大片...
2012.11.19
1. 過了一個月了, 家裡漏水越來越嚴重, 昨日2012.11.18上樓告知樓上屋主, 他又說是4樓的問題, 並且要求我們要找4樓一起談, (我還是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要找4樓一起談), 目前約了12月的第一個星期日.
2. 昨日有call里長, 希望其出面協助. 里長告知, 找一日沒下雨時call她, 她會來家裡看. 並叫我們開始收集證據.
3. 開始研究存證信函如何寫.
4. 昨晚去特力屋有詢問, 是否可以來看漏水. 特力屋的人員告知, 廁所天花板漏水是樓上要找人看, 並非我們. 若他們不處理就寄存證信函.
5. 剛剛看到樓下自行修理導致後續糾紛, 看來還是要3樓自己找人修.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1820894&p=2
6. 存證信函範例: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32805835
- 很不錯的範例: http://tw.myblog.yahoo.com/jw!PaF.InyCAhJ9RcHv4AWaZC_s/article?mid=3731
8. 案例一: http://tw.myblog.yahoo.com/jw!a2Sos7OUAhaOZs6F5j18cPFAPQhSWLjFAq5r/article?mid=77
9. 文章參考: 文章來源
天花板漏水有許多可能原因,最常見的就是樓層間的管線發生漏水,其次就是樓上住戶浴室或廚房發生漏水。天花板發生漏水除了造成天花板損壞,對於地板或其它家具也都有可能造成損傷,需儘快處理,避免損失擴大。
我們有專業的漏水修繕團隊,抓漏組隊員有20年以上的抓漏經驗,配備專業的漏水檢測機器能精準的找出漏水點,不用擔心挖錯地方。找到漏水點後專業的修繕組員能用最快的速度檢查管線狀況,並進行修補、更換工作,解決管線問題後再完善處理天花板修補工作,讓您的天花板恢復原有外貌。
樓層間水管破損:最常見的天花板漏水原因,這類漏水通常需在上層住戶家中進行施工,挖通兩層住戶間進行維修,因此事前需請上下住戶先行協調。管線有進水管及排水管,若是只有上層住戶用水時才發生漏水即是排水管的問題,若無時無刻都在漏水則是進水管的問題,可依此判斷漏水點。找出漏水點後需進行挖通、更換管線工程,下層住戶同時需進行天花板清潔工作避免壁癌產生。
上層住戶滲水:漏水原因可能是上層住戶地板產生細縫,讓浴廁用水、陽台雨水、廚房用水等滲入樓下,這類滲水需改善上層住戶防水層,或者消除漏水源來解決,通常這類漏水費用需由上層住戶負擔。
大樓外牆、樓層間隙漏水:這需要視大樓管委會規定,如認為外牆屬工共區域則由管委會負責,反之則住戶協調負擔。
10. 案例二: http://www.jl-law.com.tw/qa0302.php
(1)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
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
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
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
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舉例來說,2樓天花板漏
水,經抓漏鑑定漏水原因是2樓、3樓間樓板水管破裂
所致,則依法應由2樓、3樓共同修繕;但,如果漏水
原因是因為3樓裝修馬桶不慎打破水管,則依法應僅
由3樓負責修繕。
(2) 案例情形,住2樓的某甲可以先到地政事務所要求列
印建物謄本,調出3樓屋主的全名跟戶籍地址,然後
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
解。當然,有可能3樓屋主的戶籍地址就是在3樓那個
地方,不過沒關係,法律規定民事訴訟只要向戶籍地
合法送達,仍可透過一造辯論判決取得強制執行的執
行名義。
(3) 至於要告屋主什麼?修繕回覆不漏水?或是賠償修繕所
支出的費用?
筆者建議,應以前者「修繕至不漏水」為當,而不要
自己先雇請工人修繕然後跟對方要求賠償修繕費用,
因為自己修繕有可能破壞證據,更有可能對修繕費用
雙方有爭執。
(4) 最後,筆者要再提醒,類似這類情況,建議先到區公
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再提訴訟。
10. 案例三: 權利消極不行使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4樓天花板漏水,1樓鄰居也要出錢修!蔡姓男子買4樓公寓,進住後發現天花板漏水嚴重,他花21萬餘元在頂樓修繕,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頂樓平台是公寓公共區域,全棟住戶都有義務維護,判1樓賴某應負擔4分之1共5萬餘元,賴某對判決結果不願回應。
原告蔡某指出,雖獲判勝訴,但他還是認為雙輸,原本他負擔全部費用,在頂樓搭蓋合法遮雨鐵棚,除防水外夏天也可隔熱,並由專業單位出具結構鑑定書,證明房屋可承受頂樓搭鐵棚。蔡某說,僅1樓的賴某不願簽同意書,他因此無法申請合法搭蓋,但為防水,他還是先行搭建,完工不久卻一再遭人檢舉是違建而拆除,蔡某損失20餘萬,他只好退而求其次,敲掉頂樓地板做防水工程,完工後再與2、3樓住戶聯名提告,要求1樓分擔費用。
1樓賴某主張,公寓38年前完工,樓上樓下一直相安無事,但蔡某想在頂樓蓋違建,他認為1樓住戶並沒有協同義務而拒簽同意書,不料蔡某卻要求他付錢。賴某認為,頂樓是2至3樓的公共區域,1樓住戶用不到,而且頂樓樓梯間也被上鎖,他根本上不去,沒理由要他出錢修。
住戶有權使用及維護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公寓頂樓屬於全棟住戶共有空間,除非住戶間有訂定專用契約,約定由某一住戶專用,否則全體住戶有權使用也有維護義務,且目前頂樓並無遭人占用也無約定專用,全棟1至4樓住戶應共同負擔頂樓平台修繕,判賴某應負擔4分之1費用;仍可上訴。
至於1樓賴某無法使用或不使用頂樓,屬於「權利消極不行使」問題,法官認為,這與本案無關。法界人士則說,若頂樓被上鎖,1樓住戶也可打官司要求保持暢通,甚至求償。
樓上樓下好厝邊 解決漏水謀共識
記者劉志原/特稿
解決房屋漏水問題,除找出漏水點外,更重要的是發揮「敦親睦鄰」精神,尋求住戶間共同可接受的方式。
以4樓蔡某與1樓賴某的訴訟為例,若1樓住戶出具同意書,4樓蔡某即可在頂樓搭蓋鐵皮棚,雙方不必對簿公堂,依法頂樓鐵棚只能當遮雨隔熱用,不能當成住宅,且搭蓋前必須先向各地方政府申請許可,最高不得超過150公分,也不能改變頂樓平台的逃生用途。
至於頂樓若搭蓋鐵皮棚後,被當成住宅使用,即屬違建,不論違建新舊,樓下的住戶可隨時向法院訴請拆除,各地方法院已有許多判拆案例,因此,樓下住戶應可放心同意頂樓住戶搭蓋遮雨棚,但不論是在頂樓搭鐵皮棚或更新地板,全棟住戶有義務負擔費用。
11. 案利四: 臥室管線漏、偏偏遇上死對頭~「樓上的,讓我進去!」
撰文者/ 黃坤鍵律師
老陳住在五層樓公寓的二樓,因為臥室漏水不止,經老陳委請水電工到家裡察看後認定,應該是三樓的住戶把原先的格局更換,造成老陳臥室的上方是三樓的浴室,而三樓的地板排水與防漏又沒做好,水管似乎又有漏水等,造成老陳二樓的臥室漏水;而水電工也告訴老陳,這個漏水問題必須要從三樓施工修繕才有可能解決,但是三樓住戶跟老陳一向相處的不對盤,如果老陳開口要求樓上住戶協助處理漏水的問題,一定不會得到善意的回應,則:
1、這種情況的漏水,到底是二樓還是三樓要承擔修繕的義務跟費用?2、如果三樓屋主不願意自行修繕,也不讓老陳僱工進入三樓浴室修繕的話,該怎麼辦?首先,第一個問題,像這種樓上樓下間漏水的「修繕責任」,到底應該由誰負擔?
公寓大廈是我國社會居住環境的特有現象,而規範我國此類特有集體式住宅也就是公寓住戶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最重要法規就是84年6月28日 公布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了,而按該法第10條第一項之規定:「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而這裡所謂的『專有部分』,簡單來說指的就是每一個門牌號碼產權範圍內的空間,白話的意思就是每個人家裡面的空間如果有修繕的必要時,當然是由所有權人自己負擔。
但是,如果不是專有部分內的損害也就是如同本案是兩層樓之間的漏水問題呢?此部分按同法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按此條規定,原則上樓層與樓層之間共同牆壁或其內的水電管線等之修繕費用,是應該由上下兩層樓的住戶共同負擔,所以老陳這個案子原則上是應該老陳與樓上住戶共同負擔修繕漏水的相關費用。
但是,大家可能會有疑問的是,如果漏水的原因是因為樓上住戶更改管線或者裝潢的時候,不小心傷到管線、或者基本防漏工法沒做好,導致樓上的水滲漏到樓下天花板的話,這樣還是要由樓上、樓下住戶共同負擔修繕費用嗎?這樣不會不太公平嗎?
針對這個大家可能有的疑問,第12條後段但書其實已經有宣示較為公平的處理方法:『….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如果像本案一樣的漏水事由,明顯是因為其中一戶的過失或行為所導致的話,那麼按照本條規定,修繕費用就應該要由單一方住戶負擔。
而以下就再針對本案樓上樓下之間的各種漏水問題,再細分討論來讓大家參考:
1、這種情況的漏水,到底是二樓還是三樓要承擔修繕的義務跟費用?2、如果三樓屋主不願意自行修繕,也不讓老陳僱工進入三樓浴室修繕的話,該怎麼辦?首先,第一個問題,像這種樓上樓下間漏水的「修繕責任」,到底應該由誰負擔?
公寓大廈是我國社會居住環境的特有現象,而規範我國此類特有集體式住宅也就是公寓住戶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最重要法規就是84年6月28日 公布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了,而按該法第10條第一項之規定:「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而這裡所謂的『專有部分』,簡單來說指的就是每一個門牌號碼產權範圍內的空間,白話的意思就是每個人家裡面的空間如果有修繕的必要時,當然是由所有權人自己負擔。
但是,如果不是專有部分內的損害也就是如同本案是兩層樓之間的漏水問題呢?此部分按同法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按此條規定,原則上樓層與樓層之間共同牆壁或其內的水電管線等之修繕費用,是應該由上下兩層樓的住戶共同負擔,所以老陳這個案子原則上是應該老陳與樓上住戶共同負擔修繕漏水的相關費用。
但是,大家可能會有疑問的是,如果漏水的原因是因為樓上住戶更改管線或者裝潢的時候,不小心傷到管線、或者基本防漏工法沒做好,導致樓上的水滲漏到樓下天花板的話,這樣還是要由樓上、樓下住戶共同負擔修繕費用嗎?這樣不會不太公平嗎?
針對這個大家可能有的疑問,第12條後段但書其實已經有宣示較為公平的處理方法:『….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如果像本案一樣的漏水事由,明顯是因為其中一戶的過失或行為所導致的話,那麼按照本條規定,修繕費用就應該要由單一方住戶負擔。
而以下就再針對本案樓上樓下之間的各種漏水問題,再細分討論來讓大家參考:
(一)樓下漏水原因,如可歸責於樓上住戶之管理使用而致者,即由樓上住戶負擔修繕費用。
例如:樓上住戶裝潢修繕就防水層之施工有疏失、更改水電管路、甚且筆者還曾遇過樓上住戶不住該處,但因疏於保管維護門窗,導致窗戶破損,雨水連月打入該屋而無人清理,終於導致積水滲漏到樓下的案例,這些都可算作是樓上住戶要負責的情形。
例如:樓上住戶裝潢修繕就防水層之施工有疏失、更改水電管路、甚且筆者還曾遇過樓上住戶不住該處,但因疏於保管維護門窗,導致窗戶破損,雨水連月打入該屋而無人清理,終於導致積水滲漏到樓下的案例,這些都可算作是樓上住戶要負責的情形。
(二)漏水原因,如可歸責於樓下住戶之住家管理使用之故意或過失所致,即由樓下住戶負擔修繕費用。
例如:二樓漏水係因二樓住戶自己之行為所致,較常見者,例如:二樓住戶裝潢修繕天花板時,不慎敲擊到天花板的水電暗管,在水壓長時間的壓迫下,逐漸滲漏而導致自己天花板漏水等,這種情況就是樓下住戶必須要自己吸收、負擔修繕的費用,而不能向樓上住戶要求共同分攤。
例如:二樓漏水係因二樓住戶自己之行為所致,較常見者,例如:二樓住戶裝潢修繕天花板時,不慎敲擊到天花板的水電暗管,在水壓長時間的壓迫下,逐漸滲漏而導致自己天花板漏水等,這種情況就是樓下住戶必須要自己吸收、負擔修繕的費用,而不能向樓上住戶要求共同分攤。
(三)樓下漏水原因,如果都不可歸究於樓上樓下住戶者,係因地震等天然災害或管線自然老舊所致者,即由樓上樓下雙方住戶平均負擔修繕費用。
再者,老陳到底可不可以要求要進入三樓住戶家裡察看或進行漏水的修繕?如果樓上住戶堅持不開門的話,老陳該怎麼辦?
再者,老陳到底可不可以要求要進入三樓住戶家裡察看或進行漏水的修繕?如果樓上住戶堅持不開門的話,老陳該怎麼辦?
就這個棘手的問題,在以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尚未施行的年代,確實是一大爭議,因為樓上住戶大可以關起門來主張這是我的產權,我的私領域,甚至主張未經我的許可就近入房屋者,就是犯了刑法的侵入住宅罪….等等。但是,如果不讓修繕人員進入樓上修繕的話,這類的漏水問題勢必無法解決。所以,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制訂的時候,在六條就清楚的規定:「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所以,本案裡面,樓上的住戶是不可以拒絕老陳進入來修繕漏水的。但是大家必須要注意的是,本條講的是『必須』進入他人專有部分修繕時,才可以依該條規定主張進入他人住宅,所以也不要太擔心萬一左右鄰居一天到晚就借用本條規定主張要到你家來逛逛。所謂「必須」,按照目前法院的態度,必須是非進入相鄰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如本例三樓住家),即無法完成其維護、修繕自身專有部分(如老陳的二樓住家)之情形而言,若樓下住戶要求進入樓上住家,只是為了要減少修繕專有部分之時間或工錢者,就不能認為有進入之必要。
因此本例中,二樓的老陳如果要請求法院判決准其進入三樓修繕,必須要先舉證證明「如果不進入三樓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依目前工法技術就無法完成其修繕二樓專有部分漏水之問題」,如果老陳可以證明(譬如請水電技師來說明)的話,那三樓住戶依法就有容忍老陳進入其房屋為修繕之義務了。(本文作者現為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不動產部律師、並為東森房屋專屬法律顧問,諮詢專線: 02-2388-1568 )
前幾天老公有留紙條給3樓的先生及4樓的先生. 另外, 我們有請里長來協助, 及里長也找了一位懂漏水的人來看. 一大早3樓的先生就來按門鈴了, 找大家去屋頂看, 一開始還是一直堅持是4樓的關係, 才導致我家廁所附近的屋頂漏水. 但他還是沒有想來我家看到底漏成什麼狀況.
不過, 後來抓漏的人來了, 老公把之前拍的照片都存在IPAD裡, 拿上4樓給大家看後. 漏水的人就馬上說, 這應該不是4樓的關係, 是3樓的廁所在漏水. 大家也都這樣覺得後, 里長就建議, 所有人到我家看. 果真, 看完後, 所有人也都覺得是3樓在廁所在漏水. 當然, 覺得是不準啦! 主要還是有師傅在, 就是3樓廁所在漏水...沒錯.
當天討論結果就是, 3樓先修廁所後, 若還在漏, 4樓就得處理管線的問題. (好像是他們也有把公共管線堵住的樣子, 這個我沒有全程參與討論, 所以不太清楚.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筆記] 媽媽手冊換贈品 2012.10.22更新
2012.8.30
2. 換物日期: 2012. 9月底
3. 更換地點: 媽媽餵 三重門市
4. 最後花費 $2,369
2. 換物日期: 2012.10.21(日)
3. 更換地點: 板橋大遠百專櫃
4. 贈品內容:
媽媽餵
1. 遊戲規則: 不限金額發票, 可用99元換購價值680哺乳內衣一件2. 換物日期: 2012. 9月底
3. 更換地點: 媽媽餵 三重門市
4. 最後花費 $2,369
- 全機能無縫哺乳內衣 $1,380 -->好穿, 幾乎天天穿
- 孕期內搭褲(有裙子的) $890 -->好穿, 適合秋天穿
- 換購的哺乳衣 $99 -->適合產後哺乳穿, 目前尚未穿過
奇哥
1. 遊戲規則: 購物滿3,800, 花50元加入會員, 即可得到贈品2. 換物日期: 2012.10.21(日)
3. 更換地點: 板橋大遠百專櫃
4. 贈品內容:
- 媽媽包一個
- 二包幫寶適尿布
- 白蘭氏雞精一瓶
- 外出奶粉罐(4層)一瓶
- 手帕一條
- 親子天下雜誌一本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今年夏天, 我很Lativ之第七筆訂單
喝喝, 自從有小baby後, 一整個超級懶的...
應該是本來就懶啦, 有小baby更懶...
為了完整的補上今年夏天所購入的產品, 只好現在來把6/23日買的產品放上來囉~
但居然發現都下架了耶~
所以沒有圖片...殘念...
不過, 還好都是襯衫, 應該就是那樣子吧~
這次只買老公的衣服, 每件都是$299, Total: 897
經典牛津襯衫-男-綠色-L
經典格紋襯衫-男-藍綠格-L
經典格紋襯衫-男-藏青粉格-L
提外話, 老公很喜歡呢, 因為材質薄, 又好看, 很適合怕熱的男士們~
應該是本來就懶啦, 有小baby更懶...
為了完整的補上今年夏天所購入的產品, 只好現在來把6/23日買的產品放上來囉~
但居然發現都下架了耶~
所以沒有圖片...殘念...
不過, 還好都是襯衫, 應該就是那樣子吧~
這次只買老公的衣服, 每件都是$299, Total: 897
經典牛津襯衫-男-綠色-L
經典格紋襯衫-男-藍綠格-L
經典格紋襯衫-男-藏青粉格-L
提外話, 老公很喜歡呢, 因為材質薄, 又好看, 很適合怕熱的男士們~
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
[筆記] 月子餐詢問 2012.11.16更新
2012.8.25
- 中興產後護理之家, 無試吃, 提早告知可隨時停餐, 可配合不加蔥蒜, 費用600, 25523234轉5099 、5095
- 好婆婆月子餐, 懷孕後期有試吃(不收費), 可配合不加蔥蒜, 費用1400左右, 02-25966060
- 廣和月子餐, http://www.cowa-mother-care.com.tw/
- 好朋友推薦中山醫院月子餐(試吃要付費): 3個正餐, 一個甜點, 一個燉品 (1,150), 或是 3個正餐+一個甜點 (800), 但也可以單點計費, 沒有限制至少要訂購幾天, 只要二天前訂購即可. 它們的餐點是10天一個循環. 外送費用要自付. 訂購時要告知"a. 自然產或剖腹產" "b. 產後第幾天要吃" 電話: (02) 2708-1166*1032
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
發現笑嘻嘻
和老公段段續續想要來搞個小三, 已經幾個月了. (可能是從去年年底開始吧!!)
但因為二人的心也沒有很堅定, 有時覺得小三好, 有時覺得小三不好...
所以也沒有很積極的做功課.
此事要從2012/4/19日說起, 當時只有一個想法,
不管有沒有要小三, 先調整好自己的健康.
有健康的我, 才會有健康的小三唄...有或沒有, 就隨緣...
常常搞不定自己的想法唄...
2012/4/19 調身體的第一次
在我告知醫師來歷後, 醫師開始問診...當然是問小紅的周期...
我: 小紅的周期大約都是35天左右, 只是, 前二天都只有一點點, 要到第三天才會變多, 差不多都會來個7日, 上個月是4/12日
醫師: 前二日都只有一點點, 可能是黃體不正常; 另外, 應該有腎陽虛, 會比較不易受孕哦!
然後叫我開始量基礎體溫
2012/5/2 調身體的第二次
醫師: 你的基礎體溫都很低耶, 而且你上個月是4/12日來的, 那你現在應該要有高溫了啊! 體溫怎麼那麼低, 於是開排卵藥五天(水藥)給我喝.
我5/3~5/7每天早晚準時喝, 5/13 MC來了...確實蠻準的...但是, 這次量少的可憐...
2012/5/14 調身體的第三次
我: 醫師我MC5/13日來了, 但是量還好, 目前沒有很多.
這次忘記帶基礎體溫表.
醫師: 那我開4天的粉藥給你, 4天後喝水藥(益氣補血的).
結果, 我吃了粉藥, 量一樣很少, 害我心裡覺得不舒服. 很怕經血積在身體裡唄.
2012/6/4 調身體的第四次
這次有帶基礎體溫表了.
醫師: 你基礎體溫都很低耶, 而且都沒有高溫, 你這樣子都沒有排卵啊! 然後說了很多, 我可能不孕或不易受孕的話語.
我: 醫師, 可是我近半年的MC都很正常...這次有把MC的日期抄起來給醫師看...
因為我都是第三天才有量, 所以, 就從量多開始記的...
2011年 10/19, 11/24, 12/31
2012年 2/4, 3/8, 4/12
下面這是改從第一天開始記, 因為醫師要的是第一天...
2012年 5/13 --> 因為喝水藥才來的, 但量非常少, 少到用護墊就可以了.
醫師看完了之後, 說了一句, 那還好啊....
然後我又說, 其實我的基礎體溫, 都沒有固定時間量, 而且, 睡眠有中斷, 是不是因為這樣子, 所以都不準.
醫師: 那你有差到一個小時嗎?
我: 有啊, 有時差到二~三個小時...
醫師用很驚訝的口氣看著我, 然後說, 那我們這個月先觀察看看. 於是沒開水藥. 只針對這次量很少, 開了一些化瘀的藥...(主要應該是想讓下次經期來時, 可以順利的流出來吧! 我猜...)
但好死不死的, 我6/5開始感冒, 而且, 嘴上的單純泡疹復發了.
因為實在是太難受了, 於是到家裡附近的皮膚科診所看診, 順便看感冒.
我有跟醫師告知, 正在準備生孩子, 請他不要開什麼會殘留在體內的藥...
醫師詢問, 那現在有嗎?
我: 沒有. (心想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受孕啊!!)
於是我6/5~6/8, 吃了B級和C級的藥...
2012/6/11身體還是不舒服啊, 但又不想吃西藥, 因為前幾天的西藥, 除了讓感冒有好些外, 吃了就讓人覺得不舒服.
於是到家裡附近的中醫診所看感冒. 在告知醫師不舒服的地方之後.
醫師: 但你沒有什麼感冒的脈, 另外, 我們的藥, 跟西藥不同, 懷孕吃了不會有影響
我: 心中覺得實在是太古怪了, 我還沒告知醫師我現在正準備生孩子, 叫他用藥要小心, 他就先跟我講這個了...害我不襟擔心起來.
醫師: 不過你的身體是該調一調.
我: 那要再回診嗎?
醫師: 先觀察看看吧...
最後, 實在是覺得太古怪了, 又很擔心前幾日吃的西藥, 會影響寶寶.
隔天, 叫老公陪我去買驗孕棒.
2012/6/12 自己在家檢查, 只有一條線.
但因為身體實在是一直不太舒服, 說不上來的不舒服. 尤其是下腹都會痛痛的...
2012/6/15 決定去婦產科照照看, 下腹有沒有長不好的東西...
因為上個月MC是5/13日來的, 晚了二日, 所以有驗孕...
醫師: 我們檢查是有懷孕, 是弱陽性. 請問這是你們計劃中要生的寶寶嗎?
我: 對. 但是怎麼辦, 我有吃到西藥, 而且是B級和C級的...怎麼辦? 超緊張的.
醫師: 寶寶應該才剛著床, 所以應該沒有影響, 你下次再帶你吃的藥單給我看. 然後講了一堆懷孕初期的症狀給我聽. (是要告訴我, 下腹會痛是正常的, 如果有出血就要儘快回診)
我: 好. (其實醫生在講時, 我都沒仔細在聽, 我心裡好像還沒做好準備. 一直想說, 慘了, 我快要沒自由了, 想很多啦, 都快哭了!! 唯一想到開心的事情, 只有覺得, 長輩會開心, 這點會讓我開心而已)
醫師沒幫我照超音波, 叫我二星期後再回診...
好在晚上跟老公講時, 老公超開心的...讓我心裡服坦不少.
很多事我是需要老公支持的人, 老公開心, 我也會覺得開心...
2012/6/19 因為考慮在協和婦女醫院生產, 於是再去看一次醫生...
他們也是再幫我驗一次, 確定有懷孕.
但醫師照不太到寶寶, 說寶寶還太小.
這星期四再去回診, 看寶寶有沒有長大...
這次在醫院很有趣, 拿了媽媽寶寶的雜誌來看, 我和老公一人一本...
老公跟我說, 以前是看汽車雜誌, 現在是看手推車雜誌...哈哈哈...
二個人互看了一下, 知道我們要進入人身下個階段了...
這種心情, 我自己也不會形容,
只希望寶寶能在媽咪肚子裡健康的長大! 畢竟小孩子的健康, 就是父母的幸福啊!
最後, 提醒大家, 基礎體溫別亂量, 才不會影響醫師的診斷唷!!
但因為二人的心也沒有很堅定, 有時覺得小三好, 有時覺得小三不好...
所以也沒有很積極的做功課.
此事要從2012/4/19日說起, 當時只有一個想法,
不管有沒有要小三, 先調整好自己的健康.
有健康的我, 才會有健康的小三唄...有或沒有, 就隨緣...
常常搞不定自己的想法唄...
2012/4/19 調身體的第一次
在我告知醫師來歷後, 醫師開始問診...當然是問小紅的周期...
我: 小紅的周期大約都是35天左右, 只是, 前二天都只有一點點, 要到第三天才會變多, 差不多都會來個7日, 上個月是4/12日
醫師: 前二日都只有一點點, 可能是黃體不正常; 另外, 應該有腎陽虛, 會比較不易受孕哦!
然後叫我開始量基礎體溫
2012/5/2 調身體的第二次
醫師: 你的基礎體溫都很低耶, 而且你上個月是4/12日來的, 那你現在應該要有高溫了啊! 體溫怎麼那麼低, 於是開排卵藥五天(水藥)給我喝.
我5/3~5/7每天早晚準時喝, 5/13 MC來了...確實蠻準的...但是, 這次量少的可憐...
2012/5/14 調身體的第三次
我: 醫師我MC5/13日來了, 但是量還好, 目前沒有很多.
這次忘記帶基礎體溫表.
醫師: 那我開4天的粉藥給你, 4天後喝水藥(益氣補血的).
結果, 我吃了粉藥, 量一樣很少, 害我心裡覺得不舒服. 很怕經血積在身體裡唄.
2012/6/4 調身體的第四次
這次有帶基礎體溫表了.
醫師: 你基礎體溫都很低耶, 而且都沒有高溫, 你這樣子都沒有排卵啊! 然後說了很多, 我可能不孕或不易受孕的話語.
我: 醫師, 可是我近半年的MC都很正常...這次有把MC的日期抄起來給醫師看...
因為我都是第三天才有量, 所以, 就從量多開始記的...
2011年 10/19, 11/24, 12/31
2012年 2/4, 3/8, 4/12
下面這是改從第一天開始記, 因為醫師要的是第一天...
2012年 5/13 --> 因為喝水藥才來的, 但量非常少, 少到用護墊就可以了.
醫師看完了之後, 說了一句, 那還好啊....
然後我又說, 其實我的基礎體溫, 都沒有固定時間量, 而且, 睡眠有中斷, 是不是因為這樣子, 所以都不準.
醫師: 那你有差到一個小時嗎?
我: 有啊, 有時差到二~三個小時...
醫師用很驚訝的口氣看著我, 然後說, 那我們這個月先觀察看看. 於是沒開水藥. 只針對這次量很少, 開了一些化瘀的藥...(主要應該是想讓下次經期來時, 可以順利的流出來吧! 我猜...)
但好死不死的, 我6/5開始感冒, 而且, 嘴上的單純泡疹復發了.
因為實在是太難受了, 於是到家裡附近的皮膚科診所看診, 順便看感冒.
我有跟醫師告知, 正在準備生孩子, 請他不要開什麼會殘留在體內的藥...
醫師詢問, 那現在有嗎?
我: 沒有. (心想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受孕啊!!)
於是我6/5~6/8, 吃了B級和C級的藥...
2012/6/11身體還是不舒服啊, 但又不想吃西藥, 因為前幾天的西藥, 除了讓感冒有好些外, 吃了就讓人覺得不舒服.
於是到家裡附近的中醫診所看感冒. 在告知醫師不舒服的地方之後.
醫師: 但你沒有什麼感冒的脈, 另外, 我們的藥, 跟西藥不同, 懷孕吃了不會有影響
我: 心中覺得實在是太古怪了, 我還沒告知醫師我現在正準備生孩子, 叫他用藥要小心, 他就先跟我講這個了...害我不襟擔心起來.
醫師: 不過你的身體是該調一調.
我: 那要再回診嗎?
醫師: 先觀察看看吧...
最後, 實在是覺得太古怪了, 又很擔心前幾日吃的西藥, 會影響寶寶.
隔天, 叫老公陪我去買驗孕棒.
2012/6/12 自己在家檢查, 只有一條線.
但因為身體實在是一直不太舒服, 說不上來的不舒服. 尤其是下腹都會痛痛的...
2012/6/15 決定去婦產科照照看, 下腹有沒有長不好的東西...
因為上個月MC是5/13日來的, 晚了二日, 所以有驗孕...
醫師: 我們檢查是有懷孕, 是弱陽性. 請問這是你們計劃中要生的寶寶嗎?
我: 對. 但是怎麼辦, 我有吃到西藥, 而且是B級和C級的...怎麼辦? 超緊張的.
醫師: 寶寶應該才剛著床, 所以應該沒有影響, 你下次再帶你吃的藥單給我看. 然後講了一堆懷孕初期的症狀給我聽. (是要告訴我, 下腹會痛是正常的, 如果有出血就要儘快回診)
我: 好. (其實醫生在講時, 我都沒仔細在聽, 我心裡好像還沒做好準備. 一直想說, 慘了, 我快要沒自由了, 想很多啦, 都快哭了!! 唯一想到開心的事情, 只有覺得, 長輩會開心, 這點會讓我開心而已)
醫師沒幫我照超音波, 叫我二星期後再回診...
好在晚上跟老公講時, 老公超開心的...讓我心裡服坦不少.
很多事我是需要老公支持的人, 老公開心, 我也會覺得開心...
2012/6/19 因為考慮在協和婦女醫院生產, 於是再去看一次醫生...
他們也是再幫我驗一次, 確定有懷孕.
但醫師照不太到寶寶, 說寶寶還太小.
這星期四再去回診, 看寶寶有沒有長大...
這次在醫院很有趣, 拿了媽媽寶寶的雜誌來看, 我和老公一人一本...
老公跟我說, 以前是看汽車雜誌, 現在是看手推車雜誌...哈哈哈...
二個人互看了一下, 知道我們要進入人身下個階段了...
這種心情, 我自己也不會形容,
只希望寶寶能在媽咪肚子裡健康的長大! 畢竟小孩子的健康, 就是父母的幸福啊!
最後, 提醒大家, 基礎體溫別亂量, 才不會影響醫師的診斷唷!!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今年夏天, 我很Lativ之第六筆訂單
嗯, 花了二天的時間, 終於寫完了...以上就是目前敗家Lativ的紀錄...
我決定近期內不要再買了, 因為實在是買太多了...
那天被休了就不好了...
這次選購的是 【百搭單品‧三件69折】
根據購買經驗, 我這次就買三件...所以, 沒有任何退貨的機會!!
要的話, 只能全退, 然後被收50元運費吧~
On June 14, I finally recieved my goods. At this time, the delivery is not as fast as usual.
It took four days for delivery. However, It doesn't matter.
因退貨規則如下:
本活動如因退貨造成訂購件數未滿活動條件,單件須以原價計算,商品優惠恕無法合併訂單計算。
下單前請務必先參考商品尺寸表及試穿報告,挑選適合您的尺寸,避免因尺寸不合退貨造成您無法符合優惠資格。
因應退貨新制,lativ只退不換喔。若因尺寸不合需要更換,請先將不適合的商品先辦理退貨再重新下單,商品優惠恕無法合併計算。
促銷期間,lativ保留變更商品及終止活動的權利。
BraT時尚娃娃裝-女-粉橘-S
原價 390, 69折 269
comment on 6/15: 剛試穿了, 結果不錯耶, 舒服, 布料也不會太軟或太薄. 剛剛好~
層次抓皺娃娃裝-女-紫藍-M
原價 290, 69折 200
就是它...我好喜歡這件的款式, 所以再買一件紫色的...而且這次少了29元, 哈哈!!
comment on 6/15: 這件就不用說啦, 我沒有試穿, 不過, 待洗後再開始穿吧!!
真愛甜心V領Tee-女-純淨白-M
原價 290, 69折 200
才剛下單, 還未到貨, 等到了再寫感想吧!!
comment on 6/15: 沒想到M號在腰部和腹部的地方, 還是有點緊, 看來我真的要減肥了...
我決定近期內不要再買了, 因為實在是買太多了...
那天被休了就不好了...
這次選購的是 【百搭單品‧三件69折】
根據購買經驗, 我這次就買三件...所以, 沒有任何退貨的機會!!
要的話, 只能全退, 然後被收50元運費吧~
On June 14, I finally recieved my goods. At this time, the delivery is not as fast as usual.
It took four days for delivery. However, It doesn't matter.
因退貨規則如下:
BraT時尚娃娃裝-女-粉橘-S
原價 390, 69折 269
comment on 6/15: 剛試穿了, 結果不錯耶, 舒服, 布料也不會太軟或太薄. 剛剛好~
層次抓皺娃娃裝-女-紫藍-M
原價 290, 69折 200
就是它...我好喜歡這件的款式, 所以再買一件紫色的...而且這次少了29元, 哈哈!!
comment on 6/15: 這件就不用說啦, 我沒有試穿, 不過, 待洗後再開始穿吧!!
真愛甜心V領Tee-女-純淨白-M
原價 290, 69折 200
才剛下單, 還未到貨, 等到了再寫感想吧!!
comment on 6/15: 沒想到M號在腰部和腹部的地方, 還是有點緊, 看來我真的要減肥了...
圖片來源: http://www.lativ.com.tw/
The pictures are
originally from: http://www.lativ.com.tw/
今年夏天, 我很Lativ之第五筆訂單
嗯, 我這次很乖, 完全是想買老公的...不是我自己的喔~
(其實, 是因為有罪惡感啦!!)
趕在79折的最後一日, 請老公選擇他喜歡的衣服...
老公很客氣的, 只選了3件...最後退了一件...
抗UV吸排連帽外套-男-薄荷綠-L (退貨)
原價 490, 79折 387
老公手臂很有肉, 穿起來手臂很緊, 很不舒服, 就退貨了...不然本來是要和我穿情侶裝呢!!
棉麻休閒外套-男-藍黑-L
原價 1180, 79折 932
這件老公考慮了二天, 才決定要留下. 原因:
1. 怕這個材質易變形, 不好燙 -->目前沒試過, 也還沒下水洗過...
2. 夏天不常穿西裝外套啊~
經典格紋襯衫-男-深藍紅格-L
原價 390, 79折 308
這件老公很喜歡, 他覺得很薄, 透氣, 舒服...夏天穿, 剛剛好...
當然裡面還是要著一件內衣啦...不然就會露點呢~~
昨日跟老公說我還要買3件69折的衣服時, 他還說, 他也要再買別的顏色...
可是...這個現在沒折扣啊, 於是就先不買....
(其實, 是因為有罪惡感啦!!)
趕在79折的最後一日, 請老公選擇他喜歡的衣服...
老公很客氣的, 只選了3件...最後退了一件...
抗UV吸排連帽外套-男-薄荷綠-L (退貨)
原價 490, 79折 387
老公手臂很有肉, 穿起來手臂很緊, 很不舒服, 就退貨了...不然本來是要和我穿情侶裝呢!!
棉麻休閒外套-男-藍黑-L
原價 1180, 79折 932
這件老公考慮了二天, 才決定要留下. 原因:
1. 怕這個材質易變形, 不好燙 -->目前沒試過, 也還沒下水洗過...
2. 夏天不常穿西裝外套啊~
經典格紋襯衫-男-深藍紅格-L
原價 390, 79折 308
這件老公很喜歡, 他覺得很薄, 透氣, 舒服...夏天穿, 剛剛好...
當然裡面還是要著一件內衣啦...不然就會露點呢~~
昨日跟老公說我還要買3件69折的衣服時, 他還說, 他也要再買別的顏色...
可是...這個現在沒折扣啊, 於是就先不買....
圖片來源: http://www.lativ.com.tw/
The pictures are
originally from: http://www.lativ.com.tw/
訂閱:
文章 (Atom)














